一、合同编号:11N************201
二、合同名称:叶城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打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合同
三、项目编号:KSDQ-XY(GK)-2024-007
四、项目名称:叶城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打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宣传部
地 址:叶城县县委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13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叶城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打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36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制作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标识
服务要求:1.双面立体造型400平方米;2.立体三维铁艺标识3组;3.安装位于广场、公园等场地。根据现场情况,设计打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大型摆件和铁艺文化造型,标识规格根据现场场景调整,总平方数量不变。
服务时间:30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合同金额(元):936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