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叶城县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勇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3-19 18:23 - 2025-03-24 20:00
采购单位:******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分析仪器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分析仪器; 除颤仪:体外除颤设备;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26台 | 52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商品主要参数及功能介绍,加盖单位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叶城县 喀格勒克镇 解放南路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要求送货上门及安装。 2、中标产品与所送货物必须一致,货物未送达前发生的一切事故,均有中标方自行承担。货物须送达及搬卸至我方指定位置,进行货物清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我万有权要求调换,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上报相关监管职能部门。 3、报价单(按需求响应完整、含税票及运输等一切费用)、营业执照、涉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皆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或JPG格式上传!否则我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若有疑惑,请在报价前咨询项目联系人,避免盲目报价! 4.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须在招标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携带样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如有,报告日期应在本项目挂网公告日期之前)至采购单位进行测试,由样品小组详细记录过程和结果,包括外观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测试完成后,样品小组出具样品验收报告,并由样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如所供样品与采购人要求不一致或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应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