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伽师县米夏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伽师县米夏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地点:伽师县米夏乡米夏(6)村、米夏乡阿亚格英温(19)村
建设内容:详见公式内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吉全明 联系电话:****** 邮箱:******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